随着大运会日益临近,大街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运元素,宣传海报、吉祥物,大运会口号等等,无不彰显着成都这座城市的热情与活力。同时,随着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提出,对大型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尤其是以商业为目的“蹭热点”行为!
快来一起了解下
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建立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规避侵权风险
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指成都大运会筹备、举办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智力劳动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商标权
成都大运会针对商标权的保护已开展商标(国内)2个标志(会徽、吉祥物)45个类别的注册、商标(国际)2个标志(会徽、吉祥物)8个类别12个国家/地区的注册。
著作权
成都大运会的著作权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与成都大运会有关的创作作品版权,目前已经对144件文字作品,268件美术作品,2件音乐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二是对成都大运会开幕式、闭幕式和体育赛事进行直播、转播、录播、重播和网络传播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专利权
成都大运会对吉祥物玩偶、冰箱贴、纪念徽章、火炬等8个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特殊标志权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国际大体联、中国大体协、成都大运会的名称,会徽、标志、会歌、会旗、口号等都属于特殊标志权的保护范围。
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
是国际大体联、中国大体协、成都大运会申办委员会和成都大运会执行委员会。
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
是指经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授权的被许可人。
较为常见大运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直接侵权,隐形营销侵权和著作权侵权。
直接侵权
就是指未经权利人授权,直接在商品、服务、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大运会的知识产权。例如,在某公司活动宣传板上未经授权使用大运口号,或者制造销售未经授权的大运吉祥物公仔等行为。
隐形营销侵权
是指未经权利人授权,在商业营销中误导消费者将大运会和商家联系在一起的行为。例如,在商业活动中,未经授权将大运会相关的纪念品作为奖品进行促销,或者未经授权盗用大运会的名义从事募捐、征集赞助等行为。
著作权侵权
体育赛事节目作为视听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权权项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权利人授权,对大运会体育赛事进行实时直播属于侵犯广播权。未经权利人授权,对大运会体育赛事延时回放属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观看大运会赛事节目时不要随意录制传播赛事视频,避免“无意识”的版权侵犯的情形发生。
商业使用
因商业目的使用成都大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必须为取得成都大运会执委会授权的官方赞助商或特许生厂商。官方赞助商或特许生厂商需在授权协议约定范围内根据成都大运会官方网站发布标准规范使用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
非商业使用
非商业使用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质使用成都大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等知识产权。任何单位、企业、个人在使用成都大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等知识产权时,必须取得成都大运会执委会授权,并且严格按照成都大运会官方网站发布标准规范使用。
如果在生活中发现直接侵权、隐性营销的行为,或者无法判断某类行为是否侵犯了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办?有下面两条投诉途径:
(一)如果发现了侵犯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以用带有日期的水印相机拍照或者录像保存证据,将线索发送至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官方邮箱(ipr@2021chengdu.com)。
(二)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如果是发现了侵犯成都大运会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进行投诉。如果是发现了侵犯成都大运会商标、特殊标志、专利权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某香烟擅用大运会特殊标志进行售卖
某公司售卖的香烟上未经大运会许可,擅自将大运会的“CHENGDU2021”等知识产权使用在香烟产品上,严重损害了大运会的形象。判罚没收违法所得 2500元,并处违法所得3.5倍罚款8750元。
某川菜馆推出“大运某菜”开展经营活动
“某川菜馆”试图通过蹭热点方式提促经营,将店命名为“大运某菜”,并在其外卖平台设置“爱成都 迎大运”字样海报。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判罚5000元。
某火锅店擅用大运会特殊标志进行宣传
某火锅店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及周围的广告宣传、店铺指示牌上使用成都大运会特殊标志,并用于商业活动中。这种搭便车蹭热度的行为,大运会执委会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向相关部门进行行政投诉,执法部门检查并督促整改。
某环保科技公司在网店宣传销售带有大运会标志的集装箱产品
某环保科技公司擅自在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的店铺中,宣传和销售带大运会标志的卫生间产品。这不仅侵犯了大运会的知识产权,而且严重地歪曲了大运会的形象,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某不锈钢公司在线上平台宣传销售蓉宝不锈钢雕塑
某不锈钢公司未经许可,在某视频平台通过账号发布了多条涉及“2021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蓉宝”的宣传视频,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大运会知识产权的产品。此举不仅侵犯了大运会的知识产权,而且也损害了赞助商、特许商的权益,判罚人民币5000元。
某家具公司宣传销售带有大运会标志的花箱
某家具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公司网页上宣传销售带大运会标志的花箱,这是一次典型的直接侵权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某矿泉水公司宣传销售带有大运会标志的矿泉水
某矿泉水公司销售的矿泉水上未经授权使用了大运会享有权利的“爱成都 迎大运”特殊标志,这种行为严重给大运会的赞助商造成相关权益的损害。给出没收所有含特殊标志的产品,并罚款2000元的判罚。
某庆典用品公司宣传销售带有大运会标志的火炬
某庆典用品公司在线上网页开设的店铺销售的火炬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CHENGDU2021”等标识,并让三名孩童身着“爱成都 迎大运”的服饰配以宣传。针对这种投机取巧趁热度的行为,大运会执委会予以严厉打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来源:成都知识产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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